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双高”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发布人:刘磊  发布时间:2023-06-07   浏览次数: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双高”建设项目是指辽宁省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现代化办学环境建设、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多功能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学校文化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第二条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项目总目标是:通过三年建设,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所装备制造类专业集群优势明显、产教融合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突出、行业企业文化特质显著的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建成辽宁省装备制造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摇篮、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基地、行业应用技术服务中心、校企合作办学的典范。

第三条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是指对整个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实施、统计、检查、评估、验收等环节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监督,以及建设资金的管理、仪器设备的购置与使用等。

第四条项目管理的原则是“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全程监督、定期考核”,实行学校和项目组两级管理,项目组内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保证每项建设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项目建设的实施要做到“统一规划、责任到人、全员参与”。“统一规划”就是学校统一制定相关政策制度、规划总体建设方向;“责任到人”就是建设项目的每个子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各责任人必须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全员参与”就是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参与到项目的建设中并完成相应的建设任务。

第六条为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双高”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和内容的整体规划,资金配置;全面负责“双高”建设项目实施的组织、监督及协调,项目质量的监控、自评、内部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校设立“双高”建设项目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编制、修订,组织编制子项目任务书;编制和协调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项目建设的实施指导、考核和监督;负责编写项目建设工作简报、及时总结、交流、推广项目建设的先进经验;协调解决项目中的共性问题;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统计和建档管理等工作;设立并管理“‘双高’建设项目专门网站”。

第八条学校设立“双高”建设项目进度监控小组,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对经费的统筹安排和经费使用提出建议,制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按照任务书要求,审核、监控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控各建设项目组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建设办公室和各项目建设工作组反馈检查情况和整改建议。同时,该监控小组还负责项目设备采购有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统筹管理设备采购与资产入库,协调与监控建设项目中与设备采购计划、论证、验收、安装调试等相关阶段性工作任务等。

第九条学校根据建设内容,成立了10个“双高”项目建设项目组,具体是:现代化办学环境建设项目组、重点专业群建设项目组、一流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组、多功能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组、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组、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建设项目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项目组、国际交流合作建设项目组、学校文化建设项目组、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组。各项目建设工作组的职责是按“双高”建设总体方案和任务书编写项目分方案和子项目任务书,并按照分方案和任务书开展建设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项目牵头部门

1

现代化办学环境建设

邢古城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2-1

重点专业群建设-智能制造技术

任庆国

机械工程学院

2-2

重点专业群建设-自动化应用技术

任庆国

自动控制工程学院

2-3

重点专业群建设-汽车制造技术

任庆国

汽车工程学院

3

一流师资队伍建设

姜广利

人事处

4

多功能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

任庆国

机械工程学院

5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任庆国

终身教育处

6

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邢古城

校企合作处

7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姜广利

党政办公室

8

国际交流合作建设

邢古城

国际交流中心

9

学校文化建设

黄莉

党委宣传部

10

自选项目(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任庆国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1:各项目组负责人和牵头部门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必须以教育厅、财政厅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任何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若因客观原因需对原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局部调整,对不影响建设项目的目标、内容的变更,由相关一级建设小组向“双高”项目建设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报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对涉及建设目标、内容等重大变更的,由学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按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规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全面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另外,为保证建设进度和实现效益目标,各建设项目组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出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双高项目建设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建设办公室协调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尽快研究和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对建设项目实行周报、月报等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双高’建设项目专门网站”详细公布各项目建设动态信息、阶段成果,全面监控、密切跟踪项目建设情况。

第十三条学校对建设项目实行阶段性检查评审,包括:年中检查和年度检查。具体实施步骤:(1)项目组比照项目实施计划,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撰写总结报告;(2)项目建设办公室依据总结报告组织实施检查;(3)项目建设办公室撰写学校“双高”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年中检查在每年6月中下旬进行,年度检查在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

第十四条“双高”项目建设办公室和各项目组应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实行单独的档案管理,保存相关材料。

第四章 资金和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资金包括辽宁省财政投入的专项资金、行业企业投入及学校自筹资金。项目专项资金实行学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学校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

第十六条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项目资金预算、审批、使用和决算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组负责建设项目中仪器设备购置,资产处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我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仪器设备购置流程,进行监管,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项目组负责按照“双高”建设要求,进行项目前期论证,负责采购需求制定,现场踏勘讲解及答疑,招标(采购)文件质疑答复,项目进校前的准备工作,项目进校后派专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对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行使推进、管理和监督责任;是项目履约验收和质保期内项目运行评价责任人以及质保金支付确权人。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绩效考评。发现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立即予以纠正。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以年度评估结果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内容有:

(一)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要求执行的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成果和绩效。

第二十一条对于绩效考核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的项目小组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评选先进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一)编制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建设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

(三)未按学校要求整改,严重影响建设项目进程;

(四)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五)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六)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完成建设目标(或重要阶段性目标)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学校“双高”建设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党政办公室 20187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