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刘磊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20〕8号)文件精神带动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我校现启动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江苏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2、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3、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

4、其他未尽事宜均依据教育部“双高计划”申报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要求

1、专业群中的各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中已公布的专业或2021年后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组群专业数在5个以内(不可以将专业方向作为组群专业),专业群名称以群内最能够体现专业群特色的专业名称命名。专业群中,原则上应有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没有省高水平骨干专业的高职院校除外)。

2、专业群申报工作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

2其他附件材料。装订为一册,不超过100页,包含但不限于学校专业群发展规划、相关专业群建设成果等,可参考附件2所列模块书写。(每专业群提交书面材料一式1份)

3立项申报PPT。

3、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369日前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图书馆南楼418室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220@ncc.edu.cn申报人还需做好专业群建设申报相关的展示汇报准备工作。

 

          联系人:谭凯        电话:025-85395124

附件:

1、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

2、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点认定指标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图书馆)

2023年6月2日

 附件1: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docx

附件2: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点认定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