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人:王宏超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224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新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二是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三是坚持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遴选范围和限额

本次申报省教学成果奖的遴选范围为:

教学成果主要指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和资源建设,申报的教学成果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二是具有较强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有原创性、集成性的成果,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三是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每个单位推荐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申报对象

我校在岗的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具有连续四年以上从事高校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直接承担我校的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或教学辅助工作。

四、申报成果要求

在职业教育领域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教学成果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有效解决了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效果显著;体现了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本省产生重要影响,一般经过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并经过不少于 2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 2021 6 30 日。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教学单位、各教学管理部门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统一提交至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各教学管理部门领导认真负责组织、协调及推选工作,遴选出优质的教学成果;

(二)各教学单位、各教学管理部门对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材料审核,并将同意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三)学校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召开校长办公会,确定择优推荐项目,进行公示,然后按照相关要求报送省教育厅。

(四)各教学单位、各教学管理部门需提交以下几份材料:

1.2021 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每项目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份,同时提交WORD 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2.2021 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信息表》(每项目提交WORD 版和盖章PDF 版),此表信息须与对应项目的申报表、总结报告及其他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3.2021 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成果汇总表》(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 份,同时提交WORD 版和盖章PDF 版)

4.《成果总结报告》(每项目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份,同时提交WORD 版)。

5.附件(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等,须装订成册,总页数不超过100 页。每项目提交书面材料1 份)。

6.项目电子版材料总容量不得超过100M

六、评审专家推荐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各教学管理部门积极推荐本部门评审专家。要求如下:

1.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2.不得为本次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3.各单位推荐人数不限,请尽可能覆盖更多专业门类。

请各单位于910日前将附件4《评审专家推荐表》(盖章 PDF版和 EXCEL 版)发送至质量管理与科研处0385@ncc.edu.cn

七、申报提交方式及时间

各教学单位、各教学管理部门于2021821日(周六)900—1600期间,将申报的教学成果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至新街口校区901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质量管理与科研处邮箱0385@ncc.edu.cn,联系人:王宏超,联系电话:18936033556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图书馆)

                                 2021.8.7